第91章(1 / 2)

这散发着金红色光芒的父子俩长的都十分漂亮,肌肤像是在发光一样。小孩大概五六岁的样子,父亲看起来也就是二十出头,看着十分年轻。之所以认为他们是父子,是因为这两个长的真是太像了,跟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一样。

他凑过去的时候就听到那个父亲正在小心翼翼的和他儿子说话,“福宝啊,爹爹不是故意把你的照片发到网上的,就是觉得你特别的好看,才贴出去的,想让人看看我儿子多好看,谁知道他们会乱用。”

小孩没吭声,只是皱着眉头,一脸苦大仇深的盯着手中的那个ipad。

方文这人眼贼,偷瞄了一眼过去,就看那ipad上面的页面正是渣浪的围脖。这小孩正在看的那条围脖是“转发这条锦鲤,会有意想不到的好事发生。”配图是一条金红色的锦鲤,这条锦鲤色泽红中透金,好像一块无暇美玉一般,实在是漂亮极了。

这条围脖方文也见了好多次了,也顺手转发过一次,不过也只是玩玩,并没把这条围脖放在心上。

那小孩捂了下耳朵,对着那位父亲软声道:“我又听到了,怎么办。这几天一直睡不成。”

那个父亲脸色更愁苦了,他也没想到自己随手这么一贴,就会给儿子带来这么大的麻烦。

这事说起来也是清锦手贱,他学会了上网之后,便发展了个新的爱好,那就是自拍和给儿子拍照。清锦的自拍都限于自己的人形,鱼模样的自拍,他暂时还做不到。但是不能给自己自拍,不代表他不能给儿子拍照。

小红玉就被他爹拍了许多照片,清锦喜滋滋的发了出去。本来是想显摆下自己的儿子有多么漂亮的,结果红玉的照片却被人拿去发了个围脖。上面还加了一句话,就是转发锦鲤的那条。若是普通的锦鲤估计还没什么,但是小红玉是妖修,转发的人虽说大部分都是在开玩笑,可也有几个当真的,他们的祈愿就被小红玉听到了。

这条围脖也不知为何,转发的人特别多。在基数极大的情况下,小红玉每天都能听到有人在自己耳边碎碎念,锦鲤大王,让我过公务员吧。锦鲤大王,明天的面试要顺利啊……诸如此类的。

清锦后悔的不行,可是这会也没辙了,他只能希望这个围脖能快点冷下来,结果这几天锦鲤这个围脖竟然被人弄成了个话题。清锦发了不少转发锦鲤有好运的围脖,把下面的图却都换成了普通锦鲤的照片,结果他发的所有围脖都没人转。

“你们好,我看你们好像有些麻烦。”方文冷不丁开口道。

清锦顿时一脸警觉的看向了方文,这一瞧,就发现对方好像与常人有些不同的样子。这人身遭的灵气似乎比旁人要多一些。再一细看,才看出方文竟是个阴阳眼。天生阴阳眼的人极少,这种人却是极适合修行的人。他们天生对灵气就十分的亲和。不过现代社会灵气稀薄,若是没有人指引着,哪怕是天生阴阳眼,也很难迈入修行之路。

“我们没麻烦。”清锦很干脆的说道。

“是这样,若是你们想删掉网上的照片的话,我这边有认识的朋友可以帮忙的。”方文是从他最开始听到的话做了个推测,这儿子的照片被他爹发到网上,估计不知被什么人拿去乱用了,这会发现了,正跟他爹生气。

“真的?”清锦一下就转了态度,一脸激动的看向了方文,“你可真是个大好人呐。”

方文呵呵笑了下,“好说,好说。”

方文介绍的人是个小有名气的黑客,等清锦说自己是想删掉那条转发锦鲤的围脖图片的时候,那个黑客还囧了一下。如此郑重的托方文找上自己,就只是为了删掉一条围脖么。不过看在方文的面子上,这个黑客还是盗了那个营销帐号,把那条围脖给删了,接着又侵入对方电脑,把那人电脑中所有有关锦鲤的图片都删干净了。

转发最多的这条围脖一旦消失,接下来的小鱼小虾也就造不成什么影响了。清锦又火速提供了另一条锦鲤的图片,让黑客用那个营销帐号发了出去。

搞定了此事后,清锦顿觉如释重负。方文也接到了自己那个黑客朋友的电话,在知道了对方让他删掉的东西是什么之后,方文心中升起了一个推测,这该不会是他想的那样吧。

就在方文打算试探试探这对父子的时候,清锦却主动找到了方文。表示自己可以介绍个修真门派给方文,将他引入修真界,算是报答方文的恩情。这一下可把方文给惊到了。

其实清锦认识的修真门派就是泽云的师门。还是借着去黎家庄的机会和对方认识的。自从黎真失踪后,他那宝贝儿子就时不时的要去黎家庄看看恩公回来了没有。这几百年里也不知去了多少次了,每次都是失望而归。每每看着福宝失望的模样,清锦就想钉黎真的小人。

清锦这边虽说打了保票,泽云却也不会随意收徒。他仔细的考核了下方文的人品,确定对方是心思纯正之人后,才决定将其收到门下。

就这样,方文成了泽云的徒弟,只是他父母都在,他自然不可能离开俗世去修行。方文打算奉养父母终老后,再跟着师父去山中修行。在俗世中生活,自然是要有份工作的。按照泽云的说法,警察是除暴安良的,很有助于积攒功德。就这样,方文就继续干着刑警这份钱少事多的工作。

清锦选的饭馆是一家做螃蟹出名的饭馆,这店里的蟹黄包是一绝,味道极其鲜美。清锦说他对螃蟹简直是百吃不厌,每次碰面的地方都是做螃蟹有名的地方。

不过红玉却偷偷告诉方文,其实以前他爹不怎么爱吃螃蟹的,他爹真正爱吃的是那些甜丝丝的点心,越甜越好。只是在两百年前,有只螃蟹精夹掉了他爹尾巴上的一片鳞片,还嘲笑清锦肥硕的转不动身。从那之后,清锦就宣称自己最喜欢吃螃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