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梨!”
“嗯?”听到自己的名字,于俐从浓而不腻的粉蒸肉中回过神来,定睛看向来人:“啊,原来是你。”
他双手插在裤袋里,挑着桀傲不驯的剑眉看她,见她终於回应了自己,才勉为其难地昂了昂下巴。然而长得再帅,这张脸也不具备心灵传话的功能,于俐被瞧得莫名其妙:“我回家了,明天见啊,同学。”
……同学?
孙靖杰额角狂跳,他在校门做了二十分钟的雕像,迎着无数路过女同学好奇仰慕的注目礼,送了一周的牛奶,他预想中,两人的关系算是有一点进展……
在他的设想中,于梨放学离开学校时,会注意到背靠着校门边的他,主动地打招呼。
然後他就可以顺势而下……送她回家。
照理说一男一女在校门一起离开是很显眼的,也就孙靖杰不怕什么抓早恋的典型,只是由於个人心气太高,嘴巴又毒,导致一直没有机会早恋。
但是,没吃过猪肉,还没看过猪跑吗?
翻了一晚上台湾言情小说的孙靖杰胸有成竹。
眼瞅着于梨的娇小背影渐行渐远,他快步追上去,与她并排。
她仰头瞥他一眼,从囗袋里摸出两根抹茶囗味的棒棒糖,糖的部份用绿色的糖纸包裹着,小巧可爱,她拆开其中一根叼着,把剩下的递给他。
孙靖杰皱眉嫌弃:“你几岁了?”
“不要拉倒。”
“我又没说不要。”他眼明手快地从她手中夺过棒棒糖,无比嫌弃地拆开糖纸,叼得十分潇洒,不知就里的人远远看见,还以为是个抽烟的不良少年:“你回家啊?”
于俐纳罕:“你耳朵的问题越发严重了,作为同学,我劝你及早就医。”
被噎得干脆的少年抿起薄唇,连步伐都不痛快起来。
“话说回来,你为什么跟着我?”
“顺路。”孙靖杰努力表现一下自己的温柔体贴:“一个女孩子走路危险,你上次帮过我,我只是报恩而已。”
于俐的家离元康高中不远,二十分钟的路程,转眼即逝。
随着她停下的脚步,他问:“到了?”
“嗯,到了,今天谢谢啦。”她弯起唇角:“你家离这里远吗;”
“不远,半小时车程而已。”
“……”
孙靖杰说得坦然,打从心底不觉得这点距离是事,他又补上一句:“我打车回家的,没事。”
既然对方都说没事,于俐就没再追问,朝他挥挥手,转身踏入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