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7章(2 / 2)

活人禁地 灯草 2311 字 5天前

我能问到我皮肉在大镬上被烤熟的味道,那就像是吃烤肉时候的九分熟。

不过我发誓,如果我能活下来,我这辈子都不要再吃烤肉这种食物了。

黄大仙扮演着一个出色的鬼差绝色,不断将我从逃跑的边缘叉回来。我们在一切很长时间了,他了解我的一切,所以明白怎么才能让我更加惨烈。他不断将我从各种方向拨到大镬的内壁,然后将我不断煎炸。

我的皮肉翻卷,内脏血液在大镬中汇集成了一滩血汁,然后在不断的沸腾着。

然后我的整个人都在这其中被烹煮,内脏渐渐都被烫熟了,我惨叫的灵魂都快崩溃晕倒,但是阴煞气息却不断刺激着我清醒过来,接受这一波又一波的惨烈。

然后过了不久,我整个人都已经没有力气再叫了,身体只剩下一副骨头架子,带着斑驳的血肉。

元婴等物品都在另外一个维度,所以没有显现出来。

此时我的灵魂忽然一松,从我的天灵盖之中跳跃出来,鸟瞰整个叫唤地狱。

却见无数的鬼魂都在受苦受难受刑,那些炙燃鬼嘎嘎大笑着,有些炙燃鬼直接将那些烤熟的鬼怪拿到嘴边啃食,然后再将之丢进了大镬之中。

惨叫,叫唤。

这种震撼人心的力量,让我灵魂受到了冲击。

原来,这叫唤地狱之中的力量,并不在于刑罚惨烈这一点,这叫唤的力量,也是一种惨烈的攻击方法,可以让旁边鬼魂感同身受。然后让这些受刑者感觉到更痛苦,仿佛受到感染了。

这就是叫唤地狱。

就在这个时候,我的身体终于受不了这大镬的刑罚,崩溃开来,但同时间整个地狱之中冒出一股力量来,就要修复我的身体。这是地狱的一种功能,在鬼怪死亡的时候,恢复它的肉体,然后周而复始的受刑,直到鬼怪的罪孽抵消完毕,没想到藏锋将这个也模拟出来了。

但是我在这股力量之中,感觉到了藏锋的印记。

“用你自身储存的力量,千万不要让那家伙发现你,不然我们都死定了。”

黄大仙感觉低声说道。

这八大地狱都有着藏锋的印记,只要我用这阴煞气息恢复身体,那么我就会被藏锋感应到。那就立刻会被他察觉,然后将我抓住,到时候还不知道他会对我做出什么样的事情。

我连忙切断了那种阴煞气息的流动,然后从神农鼎之中召唤出阴丸,然后调动真气。

吱嘎吱嘎!

我的身体在空气中显现出来,和之前一模一样,要不是我现在灵魂太虚弱,只怕我自己都会认为刚才的是幻觉。系东阵才。

不过我发现,我体内能容纳的阴气,又比之前多了一些,用掉的阴丸又是多了好几颗。

曾经心魔占据我的灵魂强度,可是到了陆地神仙的,现在增长也很正常。

这样也好,我灵魂越是强大,此次的计划也就越是稳妥。

我恢复了之后,黄大仙那原本赤红的鬼脸也是露出了笑容,然后它在旁边一抓,抓出了拘魂索,将我捆绑起来,压着内王城走去。

然后就遇到了几个炙燃鬼,它们各个牛高马大,一手持着钢茅或者钢叉,看见黄大仙都没说话。

这种情况很常见,在地狱之中鬼差看上了某一个鬼魂,就将它给克扣下来,然后炼制城自己的鬼奴,就像鬼镇哪个红脸鬼仙似得。

进内王城时,黄大仙停顿了一下,我发现在他腰间有块奇怪的牌子闪烁了一下,然后才进去的。

我并没有多话,知道现在并不是谈话的时候。

跟着黄大仙又走了好几里路,这个时候我们来到了一条类似古时候居民区的街道,然后黄大仙走到其中一户人家之前,将木门推开,然后带着我走了进去。

这是个十分简单的前屋,有一间客厅,客厅中有桌子和凳子。旁边有间卧室,或者是静室。因为鬼是不需要休息的,这个房间只是用来修炼的。这些设施都跟人间的古镇完全相同,我有种好像回到人间的错觉。

黄大仙一回到屋子里,就一屁股坐到凳子上。

“大仙,这些天你究竟……”

我顿时按耐不住,问道,谁知道他却忽然打断我。

“我见到李师叔了。”

他说。

☆、第四十二章:小幽的情况

李师叔?

他在皇陵的时候将善念给斩掉,救了侨侨之后就不知踪影,黄大仙之前见过他?我立刻询问李师叔的情况,他在斩恶念的时候就已经能斩破小规则了,斩善念之后修成了本命元婴。又将强到什么地步去。

听到我的问题,黄大仙却沉默着没有先回答。而是缓缓讲起他从龙虎山逃走之后的事情。

那一日,黄大仙用六转金丹催动九转身体,利用身体产生的雷电之力,从而破解了日月星辰北斗困魔阵。但是他却用力过度使得身体产生损伤,而不得不逃走。

我不由得唏嘘,以六转金丹催动身体,然后破了堪比斩善念的阵法,黄大仙所受的伤可想而知。

不过龙虎山之人根本就不认识黄大仙。黄大仙用的道法也是雷法,更接近与正统道家,只道是我请来的帮手。所以在我逃跑之后也没有去追杀黄大仙,只是对我下了追杀令。

后来一两天。黄大仙拖着重伤的身体,然后以我的手法解决了很多来追杀我的龙虎山道士。

我这个时候才知道,为什么龙虎追杀令之下,我竟然还可以活这么久,而且又没有遭到多少道士来追杀。原来黄大仙牵制了大部分的弟子,让他们无暇顾及我。

我顿时对黄大仙投去感激的目光,如果不是他的牵制,只我的处境便危险了。

只不过后来黄大仙却因为伤实在太重,不得不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