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1 / 2)

超级书仙系统 仙都黄龙 2636 字 11小时前

吴明和厉胜男相视一笑,厉胜男莞尔道:“小姑娘,这下露馅了吧。只要你告诉我们名字和来历,我们不要你的金子。”

小姑娘立即警觉起来,瞥了两人一眼道:“你们想干什么?”

吴明笑道:“你别害怕,我们不是坏人,就是觉得你刚才使的剑法好像是……谁,出来吧!”

随着吴明的轻喝,树林中一阵哈哈大笑,一名身穿青色道袍的老者忽然纵身跃了出来,也不说话,手中拂尘一抖,便向吴明攻来。

“好!”吴明忍不住喝彩,这时也不敢托大,当即展开身形,跟对方战了起来。

这老道士虽然使的同样也是乱披风剑法,而且用拂尘代替长剑,却拥有异曲同工之妙,同时又有意外之变,让吴明心中也不禁暗暗赞叹,果然不愧是关东四侠中的玄风道长,果然有一把刷子。

吴明以指代剑,使出玉女剑法,那飘逸的身姿端的是俊逸非凡,厉胜男看着自己的夫君,都不由看得痴了。

而那扮成小道士的小姑娘更是对吴明佩服得五体投地,眼睛似乎都看花了。

以前吴明看江湖三女侠的时候,里面有场战斗记忆十分深刻,甚至可以说是梁派武侠小说中十大经典战斗之一,那就是四侠斗双魔的太行一战。

四侠指的的就是关东四侠,包括玄风道长、朗月禅师、柳先开和陈元霸双魔指的是萨天刺和萨天都两兄弟。

那一战,玄风道长的剑法,朗月禅师的喷酒,柳先开的轻功,陈元霸的大摔碑手,萨天刺的猫鹰扑击,萨天都的大力金刚手,各显绝技,展现得淋漓尽致,让人叹为观止。

而如今,玄风道长的功力更是见长,而且剑法比以前自然也更加成熟稳健,一套乱披风剑法从他手中使出来,端的是密不透风。

若是换了一个跟他对战的人,恐怕很难接的下来。

不过,吴明可不是一般人可比,玄风道长虽然厉害,但也只是跟天山冯琳在伯仲之间,怎么可能赢得了他。

如果不是吴明有意放水,哪怕就是使用玉女剑法,也能在十招内打败对方。

而现在,两人转眼之间,却已是斗了几十招。

忽然,玄风道长飘身后退,哈哈笑道:“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新人换旧人。你就是金世遗口中说的吴明吧,果然是相貌不凡,武功绝顶,实乃人中之龙,贫道幸会,幸会。”

第225章三徒诸葛

玄风道长刚说完,吴明和厉胜男惊讶之际,扮成小道士的小姑娘已经先一步惊叫道:“道士爷爷,他难道就是世遗伯伯所说的那个吴明叔叔吗?”

玄风道长点头慈祥笑道:“丫头,可不就是他吗,难道你认为爷爷会认错人不成?这下知道你世遗伯伯推荐的人没错了吧?”

小丫头吐了吐舌头道:“道士爷爷,人家又没见过,哪里知道谁厉害不厉害的。”

吴明和厉胜男相视一眼,都有些惊讶。

从一老一小的对话吴明可以听得出来,金世遗回来后到过上清宫,而且还跟玄风道长介绍了自己,甚至似乎还曾向小姑娘推荐自己,难不成是让自己当这个小姑娘的师父?

吴明心中暗自惊讶的时候,玄风道长却是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道:“我真是老糊涂了,光顾着跟这个小丫头说话,倒是把你们晾在了一边,自我介绍一下,贫道是崂山上清宫的道士,道号玄风,不知道金世遗有没有跟你提起过我这个牛鼻子臭道士。”

吴明赶紧拱手行礼道:“原来前辈就是当年名震江湖的关东四侠之一玄风道长,难怪有如此高深的功力,以前就曾听金大哥多次说到前辈,晚辈一直久仰的紧,今天有幸得见,真是幸会,幸会。”

厉胜男出生邪派世家,对于名门正派向来没太大好感,但此时见自己夫君上前行礼,她也只能跟着拱了拱手,连道幸会。

玄风道长慈祥笑道:“什么晚辈前辈的,我跟金世遗是忘年交,他一直叫我牛鼻子臭道士,你是他认的贤弟,跟我那还有什么好客气的,尽管跟他一样,叫我牛鼻子臭道士好了。”

吴明不是金世遗,当然不会那般狂放不羁,这牛鼻子臭道士的称呼他还真的叫不出口,于是不置可否笑了笑,岔开话题,介绍自己身边的厉胜男道:“道长,这位是我的夫人厉胜男,想必金大哥也跟你说过了吧?”

“对啊,有说过。”玄风道长点了点头,其实他早就知道厉胜男了,那时他对厉胜男的感觉不是很好,最支持金世遗跟李沁梅在一起,但现在一切都过去了,此时听吴明介绍到她,一瞥之下,顿时也不由暗暗赞叹,两人真是天生一对,于是笑着说道:“可惜,没喝到你们的喜酒。”

吴明哈哈笑道:“这还不简单,走,去酒楼,我请道长喝酒,就当补上了。”

玄风道长看了看两头怪兽道:“你带着两头这么大的怪兽,都把人吓死了,我们还是别去酒楼,就到崂山上,那里也有酒肆。”

吴明耸肩笑道:“平平和安安看着是挺吓人的,但它们其实已经被我驯服了,一般情况下不会伤人的。不过道长你说的也对,就光它们的样子也可以把人吓得够呛,我还是听你的,就去崂山上喝吧。”

于是接下去,四人三兽便向崂山而去。

一路上,平平安安总是能吓到人,引得玄风道长不住摇头,吴明和厉胜男也十分尴尬,不知道这次带着它们回来是对是错。

小丫头倒是十分兴奋,一路不停讨好平平和安安,在吴明的授意下,两头金毛狻便也接受了小丫头,让她高兴地不得了。

而那毛头却是一路垂头丧气,摇晃着尾巴,跟在了最后。

路上的时候,吴明从玄风道长嘴里已经获悉了很多情况。

原来,金世遗和冯琳母女是大约一周之前才回到中土的,途中经历了不少的波折,耽搁了时间,因而才会这么晚。

在崂山海边上岸后,金世遗当晚便在上清宫借宿,期间跟玄风道长说到了海外的事情。

两人是多年老友,又是忘年交,几乎无话不谈,金世遗更是提到了自己结识的兄弟吴明,对他赞叹有加,引得玄风道长连连追问。

获悉吴明的一系列事迹和武功之后,玄风道长也不禁十分想见到这位年少英豪。

恰值前段时间,玄风道长受到一个江湖友人所托,暂时收留了一名十三岁的小姑娘诸葛灵。

提到诸葛莹,也算这小姑娘命大,逃过一劫。

原来她的父亲乃是朝廷命官,只因陷入一桩反清复明的造反案件而被波及,惨遭满门屠戮,唯有她却是被家里养的狼狗“毛头”给救了出来,后被忠义之士送到玄风道长这里。

可上清宫乃是清修之地,并不适合女孩子长期居住,于是玄风道长就想让金世遗收诸葛莹为徒。

金世遗这次回来,心思都在谷之华身上,自然不想受到任何羁绊,只是又不好意思当面推脱,于是便抛出吴明,说他比自己更适合当诸葛莹的师父。

金世遗知道吴明不知道猴年马月才会回来,当时只是随口说说,没曾想玄风道长却是信以为真,于是让金世遗当面留下书信。

金世遗见话已出口,没有办法,便也只好修了一封书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