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2 / 2)

偶像 傅宝珍 2596 字 19小时前

童童肩膀一松,舒一口气,甚至有点想哭,她第一次作为经纪人,接下这么大型的表演,她不管其他人表演得如何,今晚小可是最棒的。

汤奕可顺利完成与主持人的互动,走下通往后台的台阶,握住前来扶她的童童,问着,“还行吗?”童童感动地说,“好极了,你太棒了!”

回到化妆间,汤奕可又得到造型老师的一个大拥抱。他肉麻地说,“亲爱的,你美呆了!”

“上台前我还在抖着呢。”

小助理说,“完全看不出来!”

大家开开心心地收工,造型老师整理着自己的装备,嘴上还说着,“今天这个妆,啧,化得太好了……”

汤奕可近期的工作截止到今晚,暂告一段落,明天可以打道回上海休息几天,造型团队的人已经收拾好东西,跟他们道别。汤奕可坐在椅子里,累得不想动弹,甜甜地挥挥手,“拜拜——”

这下,化妆室里只剩童童、宇哥还有小助理,他们也不用假装没头没脑、磨磨蹭蹭地收拾东西,迅速地整理完行囊,吃起零食,等着余高幸过来。

电视屏幕里,余高幸已结束游戏环节,应该就要下来了。

童童忍不住地说,“我不是捧高踩低,只是想说以余高幸目前的成绩,跟这些……刨开主持人,跟这些跑综艺、演小制作电视剧还不是主角的,三、四线艺人一起玩配合度这么高的游戏,不觉得很……我也不是说他不能上台做游戏,好歹筛选一下吧?电影圈的演员,比电视圈的身价要高是大家公认的,至少选个有什么张庆文、周嘉树之类的,咖位大一点的,人气高一点的艺人,一起参与的环节,还没有这么……掉价。”

汤奕可耳朵尖,听见化妆室外有些动静,反应极快地说着,“晚上回酒店再聊。”

果真有人来敲门,宇哥上前开门。

门外竟然是周嘉树,他已脱下西装外套,身上穿着菱格纹的羊绒背心,两旁伸出宽松的白衬衫袖管,整个人似乎轻松许多,对她说,“我要撤了。”

汤奕可不懂自己为何起身说着,“好……”既然已经站起来,只得走到门前送送他。

周嘉树笑着说,“你唱歌真好听,比我强多了。”

汤奕可没有看到他的节目直播,有点可惜,只能回去再搜视频,也不好说些什么,“谢谢。”

他走出门外,忽然转个身面对着她,肩膀靠住墙,确保化妆室里的人看不见他,压低声音说,“有给我的纪念品吗?”他补上一句,“从北海道来的。”

她的睫毛轻轻闪动,“有。”

他举一下手机,“微信说。”

汤奕可点点头。

他脸上是努力绷着的,却毫不掩饰眼睛里的笑,恢复正常音量说,“再见。”

她也说一声,“再见。”

他低下头笑出来,退后两步,才转身走了。

童童听见关门的声响,抬起头来,瞧见汤奕可的表情,不解地问,“你们说了什么?”

反正她忍不住笑意,干脆说,“他说我唱歌好听。”

第19章

这几天他们在深圳出行租用的是丰田埃尔法,今晚要多载一位余高幸,童童悄无声息地将车换成gmc商务之星。

汤奕可登上这一辆豪华的保姆车,立刻想到了童童换车的原因,肯定是芳芳姐与她通过气,虽然余高幸不是享乐主义的人,但谁不想辛苦工作之后,能有个舒服的地方休息呢。何况,余高幸是能为他公司赚钱的人,该得到他应有的待遇,相信他自己心中也有些微词,只差别人替他说出来。

汤奕可侧下头,摘了一只耳环,放在裙摆上,倾身去打开冰柜,取出几瓶果汁分给车上的人,再摘下另一只耳环,靠向椅背,闭起眼睛揉着耳垂。

余高幸坐在最后一排,已将前排的座椅调得直直的,挡住自己,预防万一,他还戴上宇哥的帽子,压低帽檐遮住脸。可怜宇哥自己打车回酒店。

一走进酒店套房的门,汤奕可就摸找着发间固定贝雷帽的夹子将其取下,摘掉帽子,随手挂在衣架上,扶住卧房的门框脱鞋,把鞋子留在门前,趿上床脚下的酒店拖鞋,拎起一只行李箱出来。

她掀开行李箱,从里面拿出一只运动腕表、一个保温杯,再搬出一台switch放在茶几上,“我都不想给你了,谁让你说我抠门。”

余高幸一边拆开腕表的包装,一边说着,“人太完美就有距离感,想要跟别人亲近,都得从‘自黑’开始啊。”

“那你黑自己呀,为什么黑我?”汤奕可不理解地说,“再说,我又不抠门。”

“老妹儿,你太完美,我一时半会儿想不出你的缺点,只好瞎说了。”

汤奕可压下翻白眼的冲动,最后搬出一摞零食,“都是吃的。”然后关上行李箱,坐进沙发里。

行李箱里还有一半的东西,但在日本的时候,他们已经将送给乔思思的礼物,寄往她拍戏的地方,童童原以为这一箱子都是留给余高幸的,便好奇地问,“剩下这些是要给谁的?”

汤奕可神情很自然地回答说,“给我邻居的。”她瞟一眼余高幸,他正高兴地拆开switch,显然不记得她在情急之下,说出自己也给周嘉树准备了礼物的事情。

“那个三十岁就谢顶的邻居?”

“压力大嘛。”汤奕可笑笑,接着说,“上回他要出国一段时间,就把家里的海鲜都给我了,我不是还拿来给你们下火锅了。”

余高幸已经挨个拆完他的礼物,又打开一盒红帽子曲奇给大家分一分,开始吃起来。

借着闲聊的机会,童童刻意聊到他的工作上,“高幸哥,芳芳姐是不是有意向签你来我们得胜?”

余高幸直言,“有,但我是想着,我现在的公司,对我有知遇之恩,当初谁也不认识我,他们也没有多大的能量硬把塞进什么好的制作里,要接什么戏,也是跟我商量过的,我想有的拍,总比没有强。”

“可是今时不同往日啊。”童童替他心急地说,“就算是往日,我还是个小助理的时候,我都不懂他们怎么能把你的工作处理成那样,《满月》票房二十亿,换到哪个经纪人手里,对你将来的安排一定会非常慎重,结果呢,你的公司马上给你接一个探险综艺,搞得头破血流,为什么呀?我真不明白,后来我懂了,就是公司的能力不够、实力不够。”

其实,童童说的这些,余高幸自己心里也有数,他的公司擅长包装‘快消明星’,为其接一部偶像剧,凭借剧中人设吸引一波粉丝,趁着粉丝的爱意尚存,转化成经济来源,他们在意粉丝的黏着度,大于大众的口碑,甚至大于明星本人,遇上余高幸这样的实力派小生,与公司的资源不对口,就无从下手了。

“高幸哥,你和你现在的公司,不是走同一条路的,他们负担你的工作,也很吃力。虽然我们得胜还没有到不可撼动的地位,但这几年的成绩,你也知道的,我们后面还有很多要投拍的大制作,完完全全是内地班底的,都等着提上日程。”言尽于此,童童相信他是懂得选择的人,毕竟,芳芳姐曾经说过,“这个圈子里,只有傻子急于证明自己有多聪明,聪明人都装傻。”余高幸就是会装傻的聪明人,他可以往高处走,若是一直被经纪公司绊住,实在可惜,所以动了要他进得胜的念头。

“我知道得胜的实力,这不眼前就有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你们给小可规划得很好,踏踏实实做演员,我是很羡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