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朕替李自成教训他(1 / 2)

南明工程师 浊酒当歌 1389 字 16小时前

成都城里阴云密布,远在数百里之外的汉中城外,同样是黑云压城的景象,张献忠带领大西军精锐兵马,在大明绍宗皇帝隆武元年四月初十这天,出现在了汉中城外的旷野中。

旌旗招展,刀尖闪闪,近十万人的巨大营盘,就在汉中三十里开外的南郑县热火朝天的铺开了架势,上万名铺兵蜂拥入附近的树林中,伐木为桩,挖沟为壕,连营数十里,站在南郑低矮的土城墙上,只觉入目所见,各式营帐从城墙根下一直延绵到了天边,就连水波涟涟的汉水,似乎都为之一滞。

清廷刚刚任命的南郑县令吓得魂不附体,早就弃城而逃,奔往汉中去了,城中百姓也散去九成,只有几个舍不得家业的土老财,抖抖颤颤的领着一群乡老担着几口肥猪,挑着几担粮食前来讨好劳军。

张献忠随便派了个手下去打发掉这群人,自己则敲鼓聚将,在刚刚搭建的中军大帐中排开座次。

西北边地,寒风呼啸,虽入了四月,天气却仍然带着寒意,不过没了四川那种湿冷,总算要好过一些。

时近酉时,距离天黑尚早,但帐中已经架起了火塘木架,一只只肥美的羊羔肉和切成大块的牛肉被铁条串起,架在火上烈焰烧烤,“吱吱”的冒着油泡,空气里飘荡着让人垂涎欲滴的香气,让跋涉了上千里山路的大西军将军们一进帐门就吞起了口水。

张献忠仰着一张黄皮脸,眯着眼睛靠着虎皮软榻,端着一只青花瓷大碗,一边瞧着鱼贯而入的麾下军将,一边小口喝着碗中酒液,他的身上穿着明黄色的龙袍,九条蟠龙龙张牙舞爪的绣在上面,活灵活现的模样显然出自巧匠之手,不过穿着龙袍,肩上却披着一条羊皮坎肩,毛茸茸的非常扎眼,让人有一种不伦不类的感觉,仿佛暴发户发了猛财就不知道怎么花钱了。

他的头上没有戴冠冕,却包着一块白色的毛巾,这是早年的落下的毛病---头风痛,一遇冷风吹就痛,所以头上包着头巾的时候比他戴皇冠的日子还多。

有从明军投靠过来的军将见了他这副模样,都憋着一股笑意,却不敢露出分毫来,唯有低头强制忍着,而跟着张献忠从草莽起事的老兄弟们却不以为意,因为他们也这么个打扮,怎么舒服怎么来,根本不理睬什么礼仪那一套,看到张献忠这身装束反而倍感亲切。

将军们入得帐来,先向大西皇上跪地问好,军中甲胄在身,也没了朝堂中那些三跪九叩的大礼,大家随便得很,张献忠也粗豪的随意答应着,招呼着他们坐下吃肉。

武夫最见不得肉食,特别是走了这么久的路,军中又不敢饮酒,喉咙里早就伸出了爪子,这会儿皇帝请客,当然不能客气,大家头也不抬,一阵猛吃,顷刻间就把架子上的肉扫荡了大半,伺候的亲卫连忙从外面又抬了些进来,赶紧烤上。

吃喝一阵,张献忠碗中的酒也喝干了,他慢慢坐直了身子,放下酒碗,神色严肃起来。

帐中都是些跟他日子长久的人,熟知张献忠的性子,见他动作,知道该说正事了,纷纷停下嘴巴,在衣襟上擦擦油手抹抹嘴,不约而同的挺直了腰板。

“吃了喝了,身子也暖了,该议议战事了。”张献忠特有的粗哑嗓子响起,在安静的大帐里回荡着:“贺珍小儿,反复无义,咱们怎么收拾他,可望,你跟他打过交道,你来说说。”

他点了孙可望的名,乃是因为去年的这个时候,孙可望奉命取汉中,在这里周旋了两三个月,被贺珍打得丢盔弃甲,围在了南郑,最后还是靠张献忠亲自领军来救,才解了围,得以归川。

孙可望坐在左首上位,老脸略微红了一红,但立刻恢复了常态,长身而起肃容道:“父皇,贺珍乃明朝总兵,在汉中耕耘十载,熟知地理,深谙人文,其手下多门生家将,练兵有方,多计而狡诈,故而不可轻视之,儿臣以为,对付此人,须以堂堂军阵,正面攻之,以绝对的兵力优势碾压而去,方是上策。”

他有心争得头功,洗去上次兵败的耻辱,所以功课做得很足,抑扬顿挫的冷静得很:“儿臣探知,鞑子梅勒章京何洛会已经奉调离去,离开汉中已经半月有余,如今留守汉中的,不过贺珍手下三万残卒,加上何洛会留下的八旗兵五千人,合计三万五千满汉人马,而我大西军锐卒十万,三倍于他,足以围城急攻,只要三军用心,定能一鼓而下!”

众人听了,窃语声一片,不少人脸上露出不以为然的神色,都觉得汉中坚城,守城人数不少,孙可望为了争功,把话说得太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