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是大门大户养出来的男孩多少都有些大男子主义,旁政特别不能理解像顾衿这样为了风度不要温度的女人,大冷的天儿穿成这样在外头晃,且不说自己身体禁不禁得住,光是在大庭广众可就够引人注目的。再说了,满大街都是把自己捂的严严实实的姑娘,他也没觉着难看到哪儿去。
两个人一路无言,旁政把车在地库停好熄了火,见顾衿依然没什么动静,以为她还在闹脾气。
他拔了车钥匙,打开门。“下车。”
顾衿坐在那儿还是没动,旁政扶着门框探进头,一时没好气儿又跟她重复了一遍。
“下车回家。”
顾衿好像这才回过神儿,她冷冷看了旁政一眼,头也不回的甩上门走了,高跟鞋在地下车场发出一连串空旷清晰的咔嗒声,顾衿把腰板儿挺的笔直,走的那叫一个顾盼生姿。
以往两个人很少有一起回家的时候,就是偶有那么一次两次,也都是各忙各的。
旁政的习惯是不管回来多晚,向来都是先冲个澡,在书房待一会儿就回去睡了。但是顾衿不一样,她每天晚上不管这屋里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总要固定看那几个无聊乏味的综艺频道,摆上一茶几的零食,有时候兴致来了还会铺上一块毯子跟着电脑做瑜伽跑跑步,总之,从她进门的那一刻,房间没有一刻是安静的。
旁政擦着头发上的水,从浴室走出来的时候就觉得有点不对劲。
今天这屋里,静的吓人。没有一点声音。
按照以往的规律顾衿就算不在客厅,也该捧着手机刷电视剧在屋里傻乐,可是,今天客厅旁边的卧室门紧闭。
旁政擦头发的动作渐渐慢下来,试探叫了她一声。“顾衿?”
依然没人应答。
旁政这下彻底感觉出不对了,他拿起干净清爽的居家服套上,走到顾衿门前,轻轻敲了敲。确定屋里没人说话之后,旁政拧开把手走进去。
一颗心瞬间落了回来。
屋里拉着厚厚的遮光窗帘,床头开了盏昏黄的小灯。顾衿背对着他,披着刚刚吹干的头发,好像已经睡着了。
这是旁政第一次见到顾衿安静的样子,她裹着厚厚的被子穿着毛绒绒的睡衣,呼吸轻浅,这样的顾衿,没有了白天的伶牙俐齿盛气凌人,倒还是觉得更让人喜欢一点。
两人结婚有几个月了,按照顾衿的说法,一直都是分开睡的。她提出这个条件的时候,两个人面对面坐在她公司楼下的咖啡厅里,旁政失笑,问她,你要不要这么矫情?她当时怎么说的来着,哦对了,当时的顾衿正襟危坐一脸严肃郑重,她说,我做好了和你结婚的准备,但是还没做好和你一起生活起居的准备,旁政,你不要占我便宜。她当时说这话的时候,脸色通红。
现在人好好的睡在床上,旁政暗啐自己多管闲事,明明人家什么事儿都没有,自己这么紧张干什么。
他转身出去,瞥到床头上那杯喝了一半的姜水,想了想,还是走了回来。
顾衿的脸色比往常要白上几分,她今天上车的时候旁政就看见了,起初他还以为她是冻的,垂在身侧的手轻轻在腿上敲了敲,好像正在纠结,然后,旁政轻轻的,俯身压在她床边,把手覆在了顾衿光洁的额头上。
在确定她没发烧之后,他才重新掩好门走出去。
屋里重归一室昏暗平静,顾衿一点一点松开被子下紧攥着的手,然后默默睁开了眼睛。
他的手总是比别人的要凉一些,那种带着寡淡凉意的温度覆上她额头的一瞬间,好像能一直渗到她的心底去,让顾衿欲罢不能。
顾衿怔怔想着傅安常晚上对自己说的那番话,在被窝里蜷的更加严实了点儿。
旁政不爱她,她早就知道了。早在结婚之前,两个人见面的那一刻起,她就知道。
第3章
顾衿醒过来的时候,六点的天光刚亮,她顶着乱蓬蓬的头发从床上挣扎着起来,这一晚上睡得不好,浑浑噩噩的做了好多梦。她哀怨看着镜子里不修边幅的自己,打算好好化个妆,元气满满的上班去。
这个时间旁政应该正睡的舒服,他这人毛病多,屋里有点大的声响就会醒,因此顾衿收拾的时候格外轻手轻脚。
她记得那时候两个人刚搬到一起不久,顾衿跟着网上的同步剧场追美剧,到半夜肚子空空的,便去厨房摸零食,餐厅和客厅之间有两阶台阶做隔断,她当时看的兴奋心里又着急,脚下没注意,扑通一声趴在了理石地面上。
她这一趴不要紧,顺带着把桌上的瓶瓶罐罐全都拽了下来,噼里啪啦好大的动静。顾衿磕的下巴都麻了,还没等她爬起来,旁政就从卧室里冲了出来,显然是被声音给吓醒了,他半睁着眼睛,连睡衣扣子都没扣紧。
顾衿以为他好歹会关心一下自己,没想到他冲出来第一句话就是怒气冲冲带着质问的。
“你干什么?!”
顾衿从来没见过他生气的样子,一时被吓住了,缓过嘴唇那阵疼,半天才讷讷的。“没注意台阶,不小心绊倒了……”
“吵着你了,对不起啊。”顾衿干巴巴的说着,慢慢撑着地站起来。
旁政脸色稍有和缓,站在原地做个深呼吸平复了情绪。“摔着哪儿了?”
顾衿背对着他,把地下的瓶瓶罐罐捡起来。“哪儿都没有。”
旁政也懒得多问,见她胳膊腿都还能正常活动也像真没什么大事儿,就转身回去了。走了两步,他又停下来,看着灯下顾衿窸窸窣窣的身影解释道。
“我神经衰弱,以后你半夜出来尽量动静小点儿,刚才不是冲你。”
顾衿用手蹭了一下刚才咬破的嘴唇,抓起餐桌上的一罐牛奶和饼干。“知道了。”
那是顾衿第一次深刻领悟到那句谚语的含义,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
早上六点半,顾衿收拾妥当,在门口换了高跟鞋离开家门。她看了眼表,想着快点走兴许还能赶上去后街拐角的早餐铺子吃烧麦。
这幢公寓在b市的黄金地段,就是俗称的高档小区,物业管理的很严格,进出基本全都是私家车,周围除了几个大型商场和超市以外,没什么让人感兴趣的地方。但是顾衿是什么人,那可是刚入学一个月就能写出份长达十三页校园小吃攻略的人。
她在一个星期内,就迅速的把这条街摸了个门清儿,从小区后门出去,走五六分钟是一个小学校,小学校的旁边就是一对儿老夫妇开的早餐铺子,里面除了十几样热粥茶点之外,最让人流连忘返的,就是甜甜的玉米烧麦。
顾衿不是什么贤妻良母,从来都没有那种早起给老公准备早餐的觉悟,平时连觉都睡不饱呢,更别提让她牺牲掉一个小时的睡眠时间来做饭了,何况旁政也从来都没有吃早餐的习惯,两个人在这种事上,像是形成了某种默契似的,谁都不管谁。
今天机会难得,顾衿脚下生风,一路小跑着到了早点摊儿。
旁政把车从小区后门拐出来,一眼就看见顾衿了。她手里捧个纸袋,也不知道是吃什么呢,一边走一边往嘴里塞,可能是烫着了,嘴里直冒白气。
旁政没想到她今儿也醒的这么早,昨天就和一家合作公司的老总约好了早上打球,他走的时候特地没吵她,没想到,她倒是一人儿跑这觅食来了。
到底是知道冷暖的,顾衿一改昨天的装扮,穿着厚厚的驼色大衣,一头浓密乌黑的卷发被清晨的风吹得飞起来,她背着大大的包,充满了朝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