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2 / 2)

龙啸大明 木林森 4364 字 21天前

“0056明白,立刻进动,0056明白,立刻进动。”

“好的,0056,请随时保持联络,0056,请随时保持联络,通话结束。”

商毅关掉耳脉,重新带好了头盔,又看了看带在手腕上的gps,一头钻进了丛林中。

商毅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军区的特种部队的一名战士,现年二十三岁,这一次奉命在云南贵州广西交界一带的原始森林中追击一伙恐怖份子。商毅和战友们在丛林里以经渡过了五天五夜,和恐怖份子发生了三场激战,一共击毙了八十多名恐怖份子,残余人员正在向边境方向逃窜。商毅和战友们稍做休息,又接到空军空投的补给之后,立刻就分头出发。

这时天色以经暗了下来,但商毅有gps定位仪和红外线遥控指引,头盔上还有夜视镜,黑夜白天都没有什么区别,因此仍然加紧赶路,不知不觉又走了一个多小时,忽然商毅发现红外线夜视镜失灵,眼前一片漆黑,他推起了红外线夜视镜,这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自己身边起了一层白雾,四周围灰蒙蒙一片,伸手都不见五指。

商毅立刻停下了脚步,打开了gps,但gps也失灵了,没有任何信号,商毅又呼叫总部,但耳脉里除了杂声之外,什么也没有,一下子自己身边的所有通迅定位纟统全都失去了作用。眼前除了白茫茫一片之外,看不见任何东西。

这一下商毅也不禁有些着慌了,也不敢乱走动,但就在这时,突然脚下一软,像是掉进了一个陷井里,整个人都仿佛失重了一样,飞快的向下落去。

“啊……”商毅发出一声大叫,一翻身坐了起来,揉了揉眼睛,定了定神,这才明白,原来自己又做了恶梦。

商毅擦了一把额头上冷汗,一时没有了睡意,起身来到了窗前,现在大概是下半夜的时间,四下万籁无声,十分寂静,只是偶尔可以听见山林里转来狼嚎虎啸之声。

不知不觉,自已来到这个时空己有十多天的时间了,以经有一些适应这里的生活了,只是在睡觉时还会经常做恶梦。月光从窗子里照射进来,屋子里的东西摆设都能看清楚,白天粘了熊血的迷彩服以经让叶瑶瑱洗干净,正搭在桌子上。

想起了这个可爱的小姑娘,商毅心里也不由生出了一丝欢喜,她是自己来到这个时空遇到的第一个人。

其实当时失重的感觉并不长,很快就消失了,快得让商毅几乎都觉得是自已产生的错觉,而大雾很快也散得一干二净。商毅这才发现,天色以经大亮了,但同时也发现,自己并不在原先的位置上,而是一个陌生的地方。

虽然都是在丛林里,但不同地方的树木是绝对不一样的,商毅是受过严格野外生存训练的战士,识别植物是基本的素负,自然能分辩得出,这里绝不是云南、贵州、广西交界的山区。而检查自已随身携带的电子设备,都能够正常运行,只是所有通迅设备全都没有信号。只能用gps定位仪的红外线遥控功能辩认方向和寻找人踪。

后来的事情就简单了,商毅在一个山凹里发现了这一个小山村,在村口的水塘边遇见当时正在洗衣服的叶瑶瑱。才知道了,这里竟然是山东省的沂蒙山区,而今年是崇桢十五年,也就是公元1642年九月。自己不仅穿越了近四百年的时空,而且还跨跃了近两千多公里的距离。暂时无路可去的商毅只好留在这个小山村,住在叶瑶瑱的家里。

商毅摇了揺头,从回忆中清醒过来,虽然这个小山村的条件十分简陋,但商毅在部队里经带进行野外训练和执行任务,风餐露宿也是家常便饭,因此经过了十多天的适应,他基本习惯了这里的生活。不过自己就在这个小山村里窝一陪下子吗?

反正也是睡不觉,商毅开始认真思考自己以后的打算。穿越到这个时代的并不只是他的身体,还有他随身携带的所有东西。

在二十一世纪,特种兵是世界各国都倍受重视的兵种,一名合格后特种兵不仅受过良好的教育,严格的训练,使用的往往也是全军最好的准备。因为在穿越之前刚刚收到了空投补济,因此现在商毅所有的装备都是齐全的。

而商毅随身带的装备分为两类,一类是武器,一类是设备装配。

武器又分为主要武器,辅助武器和防御装备。主要武器有:一把全自动冲锋手枪,配备了十个弹夹,每个弹夹里有十二发子弹,另外还携带了二百发散装子弹。一共是三百二十发子弹。同时还配备了消声器和夜视瞄准器。另外还有十二颗微型手雷。这种手雷只有鸭蛋大小,但爆炸的威力丝毫也不逊色于正常的手雷。而且每颗手雷都装有自动引爆装置,引爆为120秒,必要的时候可以当定时炸弹用。

辅助武器是一把折叠弩弓,配有十六支弩箭,因为手枪带了消声器之后,射程大大降低,只有五十米,而弩弓的有效射程在一百五十米左右,因此在需要消声作战,或是军火库,油厍等特殊场合,弩弓还是非常有用的。还有一把格斗型直刀,全长四十八厘米,刀刃长度是三十五厘米,手柄十三厘米,用现代合金工艺制造,主要用于近身格斗。另外还有一把双截棍,这到并不是特种兵的必需装配,而是商毅的个人喜好。除了这些还有一把军用旨首,一支带十五米钢丝的弹射飞爪。

防御装配有一顶带夜视和对讲的钢盔,不过现在对讲功能自然是没有用了,还有一套防弹衣,包括两个可以护住整个小臂的手腕,和一对可以护住小腿的护腿。防弹衣虽然不能百分之百防弹,但有了防弹衣,在战场上的生存能力还是能大大提高。

设备装配则有一台微型超薄笔记本电脑,虽然只有一张a5的复印纸大小,厚度不超过三厘米,但是当时最先进,速度最快,容量最大,并带无线上网和摄像功能的笔记本电脑,里面储存着全套大百科全书和商毅自己平时收集的各种资料。其实这部电脑也不是特种兵的必需装配,只是商毅习惯性的到那里都带着,以更自己随时查找需要的东西。当然现在上网功能也以经作废了。

另外还有一部带红外线遥控功能的gps全球定位仪,gps全球定位是没用了,但红外线遥控功能可以探知一千五百米以外的热能信号,并能按人、大型动物、小型动物区分。

除此之外,商毅还有一个工具箱,里面装着一些工具和武器的常用配件及润滑油,还有急救药品。另外是一套瑞士军刀,一架高倍距望远镜。最后还有一个大行军背包,一只行军水壶,和商毅穿的一套迷彩服,皮靴等。毕竟这一次执行任务,商毅只是单兵作战,随身能带的武器装配就只有这些了。不过电子武器和设备都能利用太阳能充电。否则有一大半都成了废物。

在穿越之前,商毅也看过不少穿越小说,主角穿越到古代之后,无论是乱世还是盛世,都能呼风唤雨,叱咤风云,动不动就称王称霸,最次的也是封候拜相。当然也少不了收一大堆美女当老婆,古代就是这点好,不像现代社会,就是有钱包了二奶,找小三,也都时时刻刻想着怎么转正。

想到这里,商毅突然觉得穿越到古代,似乎也并不是什么坏事。凭着自己的现代知识,和军事素质,再加上带过来的这一套装配,干一番大事也不难吧。而且自己在过去那个时空里,可是一个绝对优秀的战士,不仅业务能力超一流,而且好几次都原满完成了任务,荣立过两次一等功,三次二等功,奖章也有一大把。

也正因为自已把全身心都投入到训练和学习中,结果都二十三了,还没交过正式的女朋友,只是找过几次小姐,来解决身理问题。这个遗憾大慨可以在这个时代弥补过来。这个时代有那里美女呢?大名鼎鼎的秦淮八艳不是全都是这个时代的人吗?凭自己这么玉树临风、英俊潇洒,风流倜傥,魅力十足的样子,那还不是手到擒来吗?

商毅苦笑了一声,终于停止了自己的胡思乱想。他不是不知道在历史上这个时期中国的形式,现在正是大明末年,还有不到两年的时间,大明就正式灭亡,接着是满清入关,中国大地将迎来长达十余年的战乱时期。其实就是现在,外面也是一片混乱。

虽然凭着自己的这一身装配和军事技能,单打独斗或许可以无敌于天下,任何高手也抗不住自己一枪。但在这个大时代的背景下,个人的力量实在太渺小了。即使是一个一千人的军队,也不是自己一个人能够应付得了的。

不过商毅决不是一个安于现状,甘心平庸的人,既然自己穿越到了这个时代,恐怕是没有可能再回去了,那么就乐观的接受这个命运吧,在这个时代里,总要去努力做些什么吧?成不成功没关系,反正自已也算是死过一次的人了,这一次的命运,就算是赚回来的。

第一卷 野望篇 第三章 赶集(上)

“咯喇!”

一根如手臂粗的圆木被从中劈成两半,各自落到树桩下。商毅又拾了一根圆木,放在木桩上,再度抡斧砍下,而在树桩四周的地上,以经散落了几十根,被劈成两半的圆木。

叶瑶瑱的家里只有一个爷爷叫叶星士,祖孙两人在这小山村里相依为命。因为叶星士会些医术,以给村里的人治病为生。

而自从商毅来到这个小村,就住在叶瑶瑱家里,挑水劈柴这些重活也都由商毅一个人包干了。和现代人喜欢过夜生活不同,商毅在部队里养成了早睡早起的习惯,因此每天天不亮就起床,先把木柴劈完,然后去挑水,然后才上山去打猎,到是标准的农耕生活。

“夺!”的一声,商毅将斧头定在木桩上,擦了一把汗。然后将散落的木柴一一拾起,这时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叶星士以经站在自己身后了。

商毅赶忙直起腰来,道:“叶大爷,您也起来了?”

叶星士面带微笑道:“商毅,这些天来可是多谢你了。天冷了,把衣服穿上,不要着凉了。”

因为是干活,商毅上身只穿了一件短袖汗杉,下身穿着迷彩长裤,现在是九月时候,不过按现代公历计算,应该是十月中旬的时候,也就是入秋了。山东虽然在中国北方,但靠近海洋,是典型的海洋季风气侯,冬秋的气温并不算低。而且商毅是在部队里生活,因此也不觉得冷。不过还是把长袖衣服穿上,道:“叶大爷,您太客气了,要不是您收留我住下,现在我只能露宿街头了。帮您干点活也是应该的。而且干这点活也不累,就当是活动筋骨了。柴劈完了,我马上去挑水。”

叶星士点点头,笑道:“不用了,你昨天挑的水还够用,回去歇一歇吧。今天老成要上镇里去,你也带着瑶瑱一起去吧,我是老了,不想动了,要不然早就想让她出去见见世面,你也正好可以出去看看。”

老成就是成进、成杰兄弟两的老爹,也是村子里唯一养了牲口的人,家里养着一只毛驴,另有一辆大车。这村子里一共只有五十三户人家,绝大多数都是靠打猎,采野果、药材为生,没有种田的,最多只是在村外的水塘边种点小菜。

而这个山村非常偏僻,离最近的镇子都有二十多里山路,住的人也是从各地搬来。只有老成隔十天左右,都会赶车去一趟镇子,帮助村民们将打到的猎物,采集的野果、药材等物变买,而老成还会买一些生活必用回来,再转手买给村民们,赚个过手钱。还有人会托他卖一些自己需要的物品。不过也正因为地方偏僻,所以连官府都懒得上这里来收税,因此居民的生活到是很安逸,到有点像一个世外桃源。

其实商毅早就想走出这个村子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只是他既不认路,又没有钱,出去也是白瞎。因此也不得不暂时忍耐。一听说老成今天又要出村上镇,立刻决定这一次一定要跟他一起去看一看,然后好决定自己下一步的打算。

这时叶星士又道:“不过你的这身衣服太奇怪了,镇上的人可不像我们村里好说话,为了少些麻烦,我给你找了我的一件长袍,就放在你屋里,你去试一试,看合不合身。”说完才转身进屋去了。

商毅这才想到,自己这一身迷彩服,还自已留着一个扳寸小平头,在这个时代确实太另类。刚来这个村子的时候,也引起不少人围观,只是后来和村民熟了,也习惯了,如果到了镇子上,还不被人当怪物。叶老头想得到是十分周到,于是点点头,道:“谢谢您叶大爷,我放好柴就去。”

叶星士点点头,道:“我先去向老成说一声,你也准备准备。”

商毅垒好了木柴,才转回到自已房里,果然见在门口挂着一件青色的长杉,还有一顶帽子。虽然商毅比叶老头高了半个头,但古代的长杉都十分宽大,到也穿得下,帽子正好也能遮住自己的一头短发。这才觉得叶老头想得确实很周到。

不辻仔细回他刚才的话,商毅才觉得这老头有些古怪。他说自己“正好可以出去看看”,这是什么意思,莫非早就猜到自己想出这个村子去。商毅在部队也受过与人打交道训练的,但穿越到这里十几天了,和村民们都混熟了,但对叶星士却还有些看不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