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目的一开始, 就是从演播室开始切入。
逢夕很快看见了自己。
随着节目推进,那一日的记忆,逐渐清晰地浮现于眼前。之前没想起来的细枝末节, 于这时都开始陆续浮现。
节目时长一个半小时, 在播放至尾声的时候,逢夕因这次头部撞击而导致遗忘的记忆, 归位了有八九成。
至于余下的一两成, 就不是那么重要了。日子寻常在过着,本也不可能全都记得清清楚楚, 那些末梢处,忘去一点也无妨。
她有些恍惚。
脑子里有很多事情,因为这部分记忆的归位而在慢慢理顺。
明明也没有带来什么变化, 但总觉得呼吸舒畅了许多, 心情也畅快了点。
果然,人总是需要拥有完整的灵魂,因为那上面刻着自己亲历过的斑斑过往。
但这些记忆失去得不久,回来得也快, 显得也没有太稀奇。
她现在只好奇, 更久远的那一部分, 得遇到什么机缘巧合,才能回来
节目已经结束,最后部分有个小花絮,是对去小岛上的参与嘉宾的采访。
主持人在问“这次去小岛上生存老师觉得有难度吗有没有什么冒险经历可以和大家分享呢”
那位嘉宾分享了会在下期出现的一幕他去摘野果的时候, 差点惊扰了灌木丛中的动物。
主持人问“什么动物呢”
嘉宾憋了半天, 才说“只听见声音我们就跑了,没敢去看。因为听起来体型好像不是特别小。”
主持人笑了起来。
这个问答本身也是一个喜剧效果。
只有宋卿时,他垂眸落在她白净的面上, 忽的问了声“你呢,这几年你经常往自然里闯,有没有遇到过什么危险”
逢夕也没设防,随口接话道“那可就多了,你想听哪里的故事”
那可就多了。
宋卿时微微一笑“都讲讲”
今夜本来也无事。
闻言,逢夕便自顾自地说了起来。
森林、荒漠、冰川,应有尽有。她哪哪都去过,就算不分喜欢与否,只为一个新鲜感和探知欲,她也想都去一遍。都探知过后,这场出行才算完整。
森林里是蛮危险,环境并非如被美化的照片那般友好和善,实际上,等真深入其中,就会发现它实际的面目有多狰狞。就像一只披着羊皮的狼,将你诱入其中后,再张出獠牙。
想到这里,她没忍住悄悄瞥一眼某人。因为这个比喻,与他也是相衬极了。
他乜她一眼。
逢夕轻咳一声,继续说比如会有蛇,比如会闹鬼,比如会遇见火情,比如会有野兽袭击,各种千奇百怪的事情,只有他们平时想也想不到的,没有遇不见的。
各个地方都有各个地方的特色,所以她很少拘于一处。况且,一个地方再怎么详细地探,也总会探枯的,总要换上一处,才能保持新鲜感,不浇灭爱好与激情。
那些事情难免枯燥,她尽量挑些有趣的与他讲,或者尽量讲得生动一些。
只是不知是她讲得实在太差劲,还是什么别的原因,只见他的脸色随着她越往下说而越发显得阴沉。
逢夕讲完一节,识趣地自动结束。她又不是不会看眼色之人,也不是极不识趣之人,自然察觉到情况不对。
她乖乖闭嘴,事情却不可能因为她的安静而结束。
他的手还搂在她的腰间门,指尖有一下没一下地点着,声音沉沉地压下来,如一块重铁,破空而落,从高空径直坠落在心上,响起重重一击,重得在心房处都有回音“条件这么艰苦,环境也挺危险。”
逢夕不知其意,踟蹰着,因警铃大响而不敢点头,只静待他继续往下说,试着快些揣测出来他到底是想说什么。
他一声轻呵“你倒是挺义无反顾。”
逢夕“”
她自然是听得出来的,这并非是在夸她精神可嘉,也不是在夸她英勇无畏。
宋卿时置放在她腰间门的手收紧,用力得像是要将她捆住,他不费什么力气,她就已经被迫靠往他的身上去。她低呼一声,再一抬眸,却见他冷脸。
她咬了下唇。
宋卿时还在平复着怒火。
他一直以为小姑娘柔弱,需要他护着。这么多年,他也确实是一直在护着,生怕一转眼她就被人给欺负了去。别人多说一句他都不乐意,下一秒一个眼神就能给射过去。
何止如此他只担心自己总有护不周全的地方,还带着她去认了一圈哥哥姐姐,叫柳秋秋和程骁他们也帮忙看着点儿,这样他不在的时候也能稍放心些。
可是现在却得知,人家厉害着呢,闯雨林、赴沙漠、奔北极,条件艰苦险象环生,而她却义无反顾,只往前冲。
也难怪她会受那么重的伤,那些地方险境重重,受伤是难免的事。而且,只怕那还不是她第一次受伤。
他简直气到失语。
声音重重坠在她的耳畔“可真是厉害啊,阿夭。”
逢夕“”
她险些下意识从他身边躲开。
如果不是他的手如一只烙铁沉沉印在自己腰上的话。
“倒也不是特别厉害。”她声音渐次低下去“我其实算是很弱的,畏手畏脚,万事安全为先。”
“是吗”他散漫的一声,腔调随意,听起来反正是没信,“说说,你受过多少次伤都受过哪些伤”
逢夕在思考,此刻她如果用失忆来搪塞,胜算能有几分。
宋卿时直接俯首,如猛虎一般咬住猎物的耳垂,“分享分享经历说实话。我从不浪费时间门听假话。”
逢夕从来没见过这样难处理的人。
只是她也很容易想通。
她不能被他平时对她的柔情蒙蔽双眼。
他的生意不知做得有多大,手下不知掌管了多少号人。那日她所碰见的那个“fx”可能只是他商业帝国的冰山一角。
他如果真的很好处理,那又怎么去管得住那么大一个帝国。
只是平时另一面不曾在她面前表露过罢了,她不能天真地当做没有。
逢夕原本还在斟酌,但是没有两下,就已经被他逼出了口。
“皮肤刮过几次,比如手臂上,刮出过血,还有大腿上。不过那都是刚开始的时候,不太懂这些,没做好防护,后来就不会了。”她也不知算不算聪明,反正,从小处开始说起。至于蚊虫叮咬,因为她皮肤嫩,不知因此受过多少罪与其它相比起来,至少没有伤筋动骨,所以也不算什么大罪,被她自己忽略过去。她的眼睛一扫身上的部位,继续一一指出,“脚踝扭过两次摔倒过两次,一次磕到了膝盖,破皮出血;一次伤入脚骨,缝了几针。其它的都不算什么,最大的就是脑袋撞到了,这个你知道。”
她再抬头去瞧他。
嗯,很好,脸色已经不能见人。挤一挤,都能当做墨汁来写毛笔字。
逢夕只在心里想说,还好之前她没有同意将那个相册拿给他看。不然叫他看见上面那些照片,亲眼目睹她去到的那些地方,在那些土地上留下过足迹,甚至这些触目惊心的照片还是出自她手
那还不知得有多么吓人。
她后知后觉地为之前的那个决定而感到庆幸。
宋卿时一下一下地点着她的腰,速度越来越快,没有规律的急促,同他此刻的心情一般紊乱复杂。
他撸起她的袖子。
他记得之前他没看见上面有什么疤痕。